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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区、市)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0-06-18  来源:湖北省公路管理局  阅读次数:0  【字体:   

审批项目名称

  湖北省(区、市)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

项目设定机关

    国家

实施机关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承办机关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协办机关名称

    市、州公路局

法律依据

  一、《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审批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人按规定向有许可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表、行驶路线方案和车辆的行驶证件。

申请材料

  一、路政管理超限运输申请表、行驶路线方案和车辆或机具的行驶证件;

  二、行驶路线方案;

  三、车辆行驶证件。

办理流程

  一、 1、属于国道、省道的,由省公路局负责办理,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属于乡道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二、 申请人向省公路局路政处提出申请,局路政处10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送局分管领导核准,局分管领导5日内提出意见交局路政处办理,局路政处5日内作出决定交申请人。

注意事项

1、超限运输车辆必须服从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鉴定、指挥;


2、超限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该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


3、超限运输车辆在通过桥梁时,应匀速居中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在桥上制动、变速和停车;


4、该证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过期无效,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程序及期限

   无

法定办理期限

承诺办理期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点击进入该事项表格下载

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暂未实现(部分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

    027-83461668

投诉电话

    027-83620695

受理地点

   各市州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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