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网上办事>许可事项正文
中断交通进行公路施工的许可
  发布时间:2010-06-18  来源:湖北省公路管理局  阅读次数:0  【字体:   

审批项目名称

  中断交通进行公路施工的许可

项目设定机关

    国家

实施机关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承办机关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协办机关名称

    市、州公路局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 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审批范围和条件

  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公路法》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 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申请材料

  一、地点(公路名称、桩号与公路与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二、安全保障措施;

  三、施工期限;

  四、修改、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办理流程

  一、 1、改变公路使用性质单位或个人申请;

  二、分别由各县市公路部门和市州公路部门进行审查;

  三、省公路部门根据初审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四、省公路部门作出决定。

特别程序及期限

   无

法定办理期限

承诺办理期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点击进入该事项表格下载

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暂未实现(部分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

    027-83461668

投诉电话

    027-83620695

受理地点

   各市州公路管理局

在线申报      在线咨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湖北省(区、市)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2010-06-18
特殊利用公路的许可2010-06-18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2010-06-18
版权所有: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