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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军局长在2008年全省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省厅“廉政交通”主题教育报告会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公路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刚才,张春书记就贯彻省厅会议精神,对2007年全省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以“廉政公路从我做起”主题活动为主要内容的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关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还将报省厅审批后实施,张月斌厅长还将作重要讲话。现在,我就全省公路系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方面,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已整整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就是规范和推动各级党 委、领导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约和激励机制。其中更多的是责任、是约束,根本的目的是强调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其位、司其职、负其责。对这个“总龙头”、“总抓手”,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
   十年来,全党在这一核心机制的统领下,党的建设的各项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得以顺利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全省公路系统的责任制落实工作,在省委、省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也不断得到落实完善并有所创新和发展。多年来,我们结合行业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了公路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四级责任网络”和以为教育、监督、制度、惩处和测评机制为架构的惩防体系,并不断使之健全完善。其中“四级责任网络”就是:“一把手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副职和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协调配合责任;关键环节、部位、重点源头、关口有关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纪律和个人廉洁行为负责”。这些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实施,有效保证了中央明确的“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以及省厅“一把手两手抓,一班人抓两手”、“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等核心机制得以顺利贯彻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公路建设发展管理机制融为一体、形成体系,从而有效地为公路发展发挥着关键性的保障作用。实践证明,行业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的巩固与保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龙头机制的统领和推动,取决于这一“总抓手”的规范与约束。各级公路部门在贯彻落实这一机制中,体现了很强的政治性,发挥了充分的创造性,也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但是,这种纪律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的体现还并不平衡,工作的成效在某些时段、某些范围、某些单位也不尽平衡。个别单位党委或主要领导对责任制的统领作用、龙头地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未形成高度共识,反腐倡廉工作所表现出来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
   廉政建设是一项具有高度的政治性、纪律性的十分严肃的思想教育、感化和制约性工作,如同经济工作一样,客观地反映着各级在实施这项工作中所下的功夫、所给予的力度和所取得的效果。稍有松懈就会立刻反弹,反弹的表现就是案件发生率的抬头。这已为近年来行业工作实际情况所佐证。几年来,已有几个市州公路部门先后发案,有的甚至出现窝案、串案,有的是一把手犯案,有的是副职或关键部门、岗位的工作骨干犯案。案件的发生虽然表现在犯案人员个体上反映的是个人品质、素质基础不牢,经不住金钱诱惑、贪欲驱使或落入陷井,但仍然是廉政教育的工作程度不够和力度不足的反映。因而,在领导干部经济犯案率有所抬头的情况下,我们很有必要回过头来从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龙头机制、总的抓手上进行反思,从责任人的责任履行上进行强调和把握。责任制不是新思想,但始终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总关键;落实责任制不是新思路,但在各级仍然有很大的完善落实和拓展创新的空间;强化责任意识不是新要求,但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仍有警钟长鸣的紧迫性;责任追究不是新惩戒,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有从严从速的现实必要性。林厅长在强调“廉政交通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要注重把握的原则时,就重点强调了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和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的五项原则。这里我代表局党委着重强调,全省公路行业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和局党委制定的落实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精神,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重新审视相关的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省厅局和市州要求,结合实际,完善机制。如果说不抓养护、工程就不能算作一个合格的“一把手”这个问题还可以具体分析、讨论的话,那么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把手”就不是合格的“一把手”、就是失职,这问题大概是用不着讨论的了。因此,各级党委和“一把手”,要自觉履行领导主体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能,切实把握好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原则问题,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逐级负责,保证部署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重要龙头机制落到实处。
   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公路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是行业廉政教育、监督的主要对象,必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适应监督,自觉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做好工作,必须自觉讲党性、重人品、作表率。很长时间以来,公路系统尤其是公路系统的管工程、计划、资金和人事等重要部门、环节的各级领导和负责人,是社会各方面包括行业基层群众监督、关注的重点和热点,这是自然的,也是正常的。你手中有那么多工程、那么大资金,各级相对都有一定的权利,人家不监督你监督谁?我们要习惯,要自觉去适应这种被监督和被关注。从监督效果的角度讲,我们还要寄希望于人家来监督,行业内部的监督毕竟与外部监督是不一样的。与其等出了问题上级和司法机关来查,不如早早就请人家来监督,使他不出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和各级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官德人品提出了一系列新标准、新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人品、作表率”。全省公路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在落实中央规定、坚持廉洁自律、勤修官德人品、自觉为民谋利方面,体现了很强的整体素质和风貌,赢得了行业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同,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但是,公路事业发展的时代潮流,也毫不留情地淘汰出极少数经不起考验、顶不住诱惑、有负于事业和组织、有负于行业广大职工的个别人。三个月前我在全行业会上通报了近5年来全省行业共有11人因经济问题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绳之以法。然而,最近公路系统又有个别干部同样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带走调查或拘捕。警钟闻犹在耳,队伍又出问题!实在令人痛心。这种对党的声誉的损害,对领导干部队伍的抹黑,对行业的损害对职工群众的辜负,以及对家人、亲友的打击不禁使人在愤慨之余,也着实让人扼腕痛惜。
   公路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犯案,在社会和行业有着极其恶劣的后果和影响。我们多少次的教育警示活动都在对其犯罪原因、犯罪心理以及对各方面的影响和伤害进行剖析,目的是以资警戒,以儆效尤。但遗憾的是就有那么极个别的党员干部,破不了这个规律,跳不出这个周期!这也充分说明公路系统面临的反腐倡廉形势是严峻的,充分说明腐败的诱惑对我们领导干部队伍的杀伤力是巨大的!今天,我不作具体的分析,但我要再次诚恳警告和提醒我们的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重要部门、重要环节上管人、管钱、掌权、管物的领导干部和同志们,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真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观念,加强学习,敬畏法纪,勤修官德人品,磨砺道德情操,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始终保持一种忧患的意识。
   我这里再次提醒警示全行业那些已经有事的少数干部要赶快警醒,不要以为谁也不知道,不要自欺欺人,更不要再怀侥幸。党纪严峻,国法森严,不要以身犯险,以身试法。无论你在什么情况下拿了不该拿的,做了不该做的;无论你知不知道是否会东窗事发,但你肯定知道这个钱你不该拿,你肯定知道一旦问题暴露,所面对的将是党纪国法,那将是真正的“不可承受之重”吧?凭受党多年教育培养的党员领导干部,凭一个又一个的案件案例,凭逢会必讲的警示警告,凭你最基本的政治判断力,不会看不到必然的结果吧?因此,对已经身陷囹圄者,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对正在徘徊犹豫者,则是既知后果,何必执迷!厅党组、局党委希望任何 一名干部一开始就不要犯错误、不要走邪道,同时也希望那些已偏离了法纪轨道,做出了糊涂行为的干部要及时止步下滑,不要在侥幸心理驱使下,把问题搞得不可收拾!这样对事业,尤其对个人对家庭后果极其恶劣。正如月斌厅长指出的,这种恶劣的影响对单位、对行业是好几年也缓不过劲来的!而对家庭亲情的伤害则往往是一辈子的、是终生的。根据国外统计,在人类痛苦指数的排名中,由于家庭成员的犯罪入狱对其他成员的伤害指数仅次于死亡,排名为第二!全省交通系统警示教育的实际情况也一再告诉我们,那些抱着侥幸心理最终鎯铛入狱的经济犯罪人员,没有一个不痛悔的。他们痛悔自己没有及时收手止步,痛悔没有主动讲清退款,痛悔没有珍惜组织曾经多次给予的自醒自新的机会,痛悔自己没有面对现实而承担的勇气,痛悔在私欲膨胀下惘顾法纪,痛悔侥幸心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因此,厅党组、局党委决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交代问题,主动清退贿款的,可以视情况从轻发落。希望已经有了事情的人,要珍惜机会,自醒自新。
   在近几年全省公路行业的发案中,有领导干部,也有关键岗位部门、中层骨干。因此,对公路系统特别是各重要的部门、岗位、环节的干部职工,我这里也再次提醒大家,要保持政治清醒,做人清白,尽职份,守情操,不要因一时失足酿成终生痛悔。印度大诗人泰戈尔曾经在诗里写道:“有的鸟原本可以飞得更高更远,却由于翅膀绑上黄金,这鸟便永远不能再上天翱翔了”。这难道对我们的干部不具有深刻的启示吗?所以我提醒大家,尤其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环节管人、管钱、管事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干部职工,要慎用公权,遏制私欲,自谨自律,防微杜渐。同时,各单位要对重要部门人员进行交流轮岗,不能仅仅考虑专业,专业的调整可能短时期内对工作上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看,从保护干部、方指出廉政问题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正面的作用要大于一时的影响的,因而要两相权衡取其轻。
   局党委已于去年底对党委集体的廉政承诺进行了修订并再度公示,今天我代表党委再次向全省行业干部职工公开集体承诺。党委集体和班子成员,要谨守《党章》《条例》,谨遵《八项禁令》和省纪委、厅党组对于领导干部的要求,清清白白工作,干干净净做人。一不违反政治纪律。始终在政治上与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抓大事、谋发展。二不违反党内民主制度。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委议事、决策程序,按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不损害班子团结。自觉以大局为重,不搞拉帮结派,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努力做好交流沟通、工作互补。四不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不搞封官许愿和“跑风漏气”,自觉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五不损害群众利益。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利民的思想理念和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标准,自觉维护好、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六不违反廉政纪律。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力度,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和适应监督,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七不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自觉拒绝权钱、权情交易,杜绝行贿受贿,严格遵守“非紧急公务,谢绝家访”的规定。八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遵守“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公路建设招投标、资金拨付、计划审批的具体事项”的规定。对这八项承诺,请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加强监督。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现:“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三个更加”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了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公路系统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预防和治理腐败,教育和自律是重要手段,但不能仅仅依赖于个人的自律,必须要有严格健全的制度的约束和监督等他律措施。制度就是红线,就是雷池,任何人过了红线、越了雷池就要担负法纪的后果。我们已有了很多很好的制度,实现了分兵把守,但仅有制度的覆盖是不行的,必须把制度建设贯串于公路行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实践之中。各级党委必须管制管规则。下一步要结合行业的经验和教训,在制度建设上,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建立新的制度;二是要健全完善已有的制度和规范;三是要下大力抓好制度的落实。
   要抓紧建立对公路行业管理影响重大的但目前还缺乏的制度机制。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办法推进廉政制度体系的完善。如:要尽快建立对落实交通科学发展观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通过制度的监察督导,保证重大决策有效落实;要尽快出台全省行业农村公路建设的廉政巡查制度,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建好管好农村公路,保障农村公路资金安全。要尽快出台对各项工作进行程序控制能够保障制度落实的制度规范,保证制度实施的效果和效率;要尽快出台重大资金使用报告、会审制度,避免重大决策的失误,切实保证重大资金的使用保持在可控范围。还要尽快制定纪检监察案件报告、通报制度,保证全省行业上下案件渠道畅通和资源信息共享等等。
   二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审视,使之不断完善健全。要重点突出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计划立项、资金拨付、银行贷款、费收征稽、质量安全、交竣工验收以及干部交流、廉政巡查督查等重要制度、机制、规范的修订和完善,要对各级的《承诺》、《守则》进行修订充实,增添新内容和新要求;对已过时不再适应行业发展的制度、规范要进行及时废止。要重点突出核心制度、核心环节,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约束力和效能性。
   要下大力抓好制度的落实。规章制度,贵在健全,重在落实。要着力强化各项政策、制度的执行力和效果。再好的制度、再好的法规,如果不付诸实施,不抓落实,任其空转空耗,就等于一纸空文。要通过监督落实来保障制度落实,真正发挥廉政制度建设在各项工作中的监督、保障和规范、约束作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和管财、管物。
   四、关于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
   全省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的重视、支持下,近年来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全系统反腐倡廉总体态势发展良好,无大案要案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全体纪检干部的工作卓有成效,已为各级党委、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所高度认同,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扬。
   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从地位和作用上作了重大提升,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总体要求。因此,公路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所面临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工作更加艰巨。这就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全体纪检干部,在过去已有的基础上,要进一步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履行职能,扎实工作,更好地完成纪检监察双重职能,不负光荣使命,不负行业重托。为此,我对公路系统各级领导和全体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纪检干部提三点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牢牢把握政治标准。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科学发展观,尤其是交通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理解,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自己。要始终坚持思想政治标准,努力学习,不断学习,在不断提高政策法纪水平,打好理论功底,增强纪检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同时,积极关注交通公路改革发展的大格局、大进程,积极争做多面手干部,复合型人才,争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优秀纪检干部。
   2、要开展创造性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干部,要在贯彻“交通一线工作法”活动中,善于把政治的优势、学习的优势转化为工作的优势,创新的优势。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能,认真落实教育、监督、查处和改革创新任务,按照省厅“三做起”主题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省局“从我做起”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建设性拓展和创造性落实。认真按照林厅长关于“五个坚持、五个努力”的要求和张月斌厅长抓领导、作表率;抓教育、打基础;抓制度、治源头;抓行风、谋民利;抓落实、见成效的“五抓”部署,精心安排载体平台,认真组织推进活动,努力把本系统、本单位的各项主题活动搞得有声有色,为保持和巩固全省公路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大局提供特色经验。
   3、各级公路部门党委、领导 ,要更加重视、更加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为其把握思路方向,提供动力推力。各级党委和“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职能职责,自觉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经常听取部门汇报,亲自部署任务,亲自写讲稿、讲党课,亲自批示、过问和督办重要的信访举报,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为纪检监察部门撑腰壮威。要通过党委的领导和推动,整合其他部门共防共治,努力创建成行业、单位合理的工作机制,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巩固全省公路系统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局面,为“廉政公路”“和谐公路”目标创建提供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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