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验收评估报告
省交通厅检查组:
根据省委、省政府、交通部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于2006年3月开始,在全省公路系统部署开展了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遵循省厅“行业监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中,省公路局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清理、整改局管建设工程和局机关在实施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以及行业管理中各级人员有无利用权力进行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同时对全省行业在建公路项目的专项清理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工作。按照任务和职能要求,我局突出局管项目这个重点,坚持直管与协调相结合,按照“四查四对照”的原则,分别对正在建设中的神农架林区旅游公路项目、鄂东长江大桥项目、局科研所监理项目以及局机关大宗物资采购活动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共清理项目10个,其中各种招投标活动38次,询价、比价采购活动10次,机械、设备、电脑1450台(套),服装25965套,涉及总金额117.67亿元。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等程序,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006年8月和10月两次向省检查组和省交通厅专题汇报后获得充分肯定,目前,整个专项治理活动已按省交通厅要求全面完成阶段性任务目标,经我局自查验收评估合格,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形成氛围。
省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以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工作。
一是逐级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立军为组长,纪委书记和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直属单位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抽调纪检监察、工程、养护、费收、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17个市州公路部门,也都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保证了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的落实。
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公路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其中治理的重点部位和内容为:认真排查局机关、直属单位负责的“六大关键环节”和“三重一大”范围的廉政监督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局管林区旅游公路项目、鄂东长江大桥建设项目以及局机关的各次大宗物资采购活动。
三是普遍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省局及时召开了局直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布置会。局长马立军亲自布置、亲自动员,提出了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责任明确、工作措施、督促落实“六个到位”和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位一体”同时推进的具体要求。重点督促要按照“党委重视、分工负责、深入调查、坚决整改”的工作原则,协调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局机关举办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宣传橱窗,利用《公路纪检简报》向全行业推介了机关和市州公路部门的经验和作法,主办了“廉政书画摄影展览”,开通了“廉政公路”网站,还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层干部两次参加原省委副书记黄远志同志为交通系统所作的廉政教育主题报告会以及赴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沙洋监狱听经济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局长马立军亲自为职工讲廉政党课,局机关党总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青年到英雄黄继光连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等。市州公路部门按照省局《实施意见》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动员,普遍召开了本单位、本系统的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省、部件文件精神和厅、局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落实方案。荆门、咸宁、孝感、宜昌、局科研所等单位适时根据治理活动进程,认真组织专家讲有关商业贿赂的理论辅导课,安排主要领导讲以治理商业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党课;十堰、潜江、黄石、天门、襄樊、随州等单位,主要领导上线地方“行风热线”答疑解难,开展公路系统反商业贿赂形势分析调研和知识答题竞赛等活动。使全省公路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各个层面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党中央、国务院会议精神、厅局有关原则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做到重点明确、任务清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感有了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有效调动了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省局纪委对机关和行业面上工作情况,先后以文件、简报、电报、传真等形式,进行了部署、指导和推介。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了浓厚的氛围。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找准薄弱环节。
局管重点工程、局直企业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交易行为以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实施行政许可中有无参与或干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是治理清查的重点。为做到深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局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局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局管大型机械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局管工程监理项目和行业公路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进行了分类排查。
(一)局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2005年以来,局管的重点建设工程主要有3项,即林区旅游公路、鄂东长江大桥和公路局职工宿舍楼建设。
1、林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该项目为部督重点生态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由部、省投资共3.21亿元,于2005年10月正式开工。该工程开工至今,项目指挥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始终坚持抓了四个方面:
一是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循国家招投标管理办法,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聘请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标。在已经进行的6次大型招标、参与投标达80余家的情况下,未发生一起重大举报和投诉。
二是在工程管理的其他主要环节上,坚持业主的权力有收有放,该管的能管住、管好的就管,不该管的不易管好的就放由施工单位自主。如在材料采购上,对钢筋、水泥、石料等材料的采购,由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合同》的有关要求提出采购申请,指挥部只对材料的有关技术、质量等指标按合同要求进行控制,而具体的采购活动则放由施工单位自主,既减少了业主和部门工作人员与材料供应商的接触,也大大减少了利用材料采购搞权钱交易的机率。
三是在设计变更上,始终坚持了规范的程序控制。如对承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和方案实行“多级审核批准制”;对桥梁、隧道等重大设计变更实行施工、设计、监理和指挥部“四方合商”制;对费用变更的审查,按照“经济、安全、可控、合理和总费用不突破”等原则,确保了程序规范、数量正确、单价合理、资料签证齐全。
四是在财务管理上严格实行经办人、证明人、财务审核和领导签批等“四道关口”,通过明确各级审批的权限,保证了财务资金安全。由于指挥部高度重视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工程监理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规范管理,因此该项目自开工以来,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未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私下交易行为,未收到任何关于廉洁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2、鄂东长江大桥建设项目。
该项目为参股合资项目,大桥建设规模为同类桥梁国内第二、世界第三的特大型项目,由华杰代理公司代理招标活动。从项目工程启动开始,局党委纪委全程介入,局监察科3次现场参与了由省招投标中心、华杰代理公司共同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从项目总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到历次主要原材料招投标共达30次(其中公开招标15次,询价式招标15次),资金总量达27.5亿元。工程于2006年10月28日正式开工,也正是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推进阶段,该项目坚持完善廉政建设领导机构,依据项目特点创建廉政制度和组织活动。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副职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意见》,公示了一班人廉政承诺和指挥部工作人员“六不准”要求,邀请了省厅、省局和黄石市监察院等单位领导为指挥部职工作“三大教育”辅导报告,安装制作了“文化墙”、廉政牌,形成了处处有标牌、时时有警示,廉政教育入眼入情、入脑入心的深厚氛围。目前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未发生任何不廉洁问题和重大投诉和举报。
3、局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
该项目为职工住宅楼第一批3栋17层共198户的住宅建设项目。首期总投资为500万元。项目从立项至今,在厅、局领导重视支持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局于2006年8月正式成立基建专班,项目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招标,并由业主通过咨询桥口区建管站,选择了中天公司代理招标事宜。目前已完成桩基工程和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第一期土建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也通过专家审查,并将于2007年1月底完成招标。该工程从项目立项到完善各项政策性手续和选择方案设计、招标代理、施工单位以及签订社会拆迁户协议等过程,均得到了厅、局领导和省、市、区房建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配合支持,廉政监督机构健全,渠道畅通,招投标现场监督落实,程序规范,开标结果经过网上公示。从已经确定的设计、代理、监理、施工单位中标情况看,没有发现人为操控、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未收到任何重大举报和投诉。对下一步的工程建设施工和物资采购等活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正着手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措施,工程组织工作进展顺利。
(二)大型机械设备及物资采购活动
自2004年以来,全省公路建设、养护各种机械及大宗物资的购置,已全部按规定进入省招投标中心实行政府统一采购。2005年以来,我局共进行了10次大型采购。一是2005年5月完成了全省公路系统路政服装采购,具体由省局委托省政府招投标中心对投标厂家资格认定并限定最高价格,具体招标由各市州公路部门自主,共购路政服装25965套,招投标资金共计1142.1万元(中标单位为国内6家知名企业);二是2005年11月-2006年7月分3次完成公路费收计重设备招投标,共购计重设备350台(套),合同资金2800万元,由北京、山东、河南、西安等4省供应商中标。三是2006年6月-2006年10月分2次完成公路养护机械设备招投标,共购置养护机械1070台(套),合同资金9158.7万元。四是2006年11月,局科研所20台(套)试验仪器设备通过省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在全国5家供应商中选择了3家,其中省内2家、省外1家,共计金额200万元。五是2005-2006年局机关购置办公电脑30余台,采用询价比价采购,合同金额近30万元。六是2005年-2006年局机关2次燃油料询价采购,共计金额近200万元。
在以上招标或询价比价采购活动中,我局按照部门申报、分管领导把关、局长办公会决定、各具体业务部门与纪检监察共同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和操作程序,突出用程序规范采购过程,用制度挤压人为操作空间,有效保证了在历次招投标和采购活动中未发生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局管工程监理项目
目前局管大型工程监理项目是由湖北省公路监理公司通过投标中标的4个省内大型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即:沪蓉西东段3标、西段2标,神农架旅游公路,武英1标。监理工程总金额为5000万元。几年来,在抓好工程监理管理中,该公司坚持国家和省、厅具体办法和要求,注重监理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注重队伍建设,4个项目上本单位职工中未发生一起利用监理权搞吃拿卡要的,对施工单位、承包商私下送红包、请吃(玩)等,坚持拒收、拒请和退款。同时对外聘监理人员中的搞吃拿卡要和接受红包的进行了及时清退,共清退3人。4个监理项目所承担的监理工作,均得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共同认可。其中沪蓉西东段高驻办,在监理工作中严格要求,所制定的《监理工作八荣八耻》等,省局通过《纪检简报》及时向全省公路行业进行推介,该高驻办也先后两次获得整个沪蓉西全线工程唯一一个先进监理单位。
(四)行业公路建设管理项目
通过调查汇总,2005-2006年全省在建公路工程项目232个。其中国道26个,省道88个,县道77个,乡道41个。建设总规模为3177公里,参与设计单位234个,施工单位479个,监理单位234个。总投资约为85.0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3亿元,省内13.1亿元,企业自筹3.2亿元,银行贷款46.92亿元。已完成投资共计43.65亿元。
两年来,各市州公路部门认真贯彻部、厅有关抓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专项工作部署,按照省厅“质量管理年”、“交通廉政建设四项活动”和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年”活动安排,结合各自情况,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了本系统的廉政建设活动。在工程建设、行业管理中营造了深厚了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专项活动氛围,有效遏制和纠正了商业贿赂及其他不廉洁行为,全省公路行业除个别案件外未发生更多的商业贿赂案件。
三、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
1、全面排查找准薄弱环节。
自查自纠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阶段。2006年下半年以来,我局按照《实施方案》和省厅《自查自纠和督查处理阶段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机关和行业各阶段工作情况,实施了“四查四突出”活动:一是查招投标文件,突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过程和程序;二是查项目资金数额,突出财务资料、银行手续和设备台帐;三是查制衡手段,突出参与部门和领导审核签批;四是查来信来访,突出对重点项目、大宗采购活动中主办部门及相关人员的举报和投诉。通过自查,局管工程和局机关各项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程序规范,组织严密,未发现利用管理职能进行个人不正当交易的行为。而在行业面上则仍有一定的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单位少数工程管理人员中,仍有利用管理身份谋取私利,介绍亲友参与工程建设或收红包和接受高档娱乐消费的行为。二是基层公路段,收费站财务管理还不够严格,曾经发生过县公路段财务长期呆帐,管理混乱和公路段公款长期存入个人账户领导无人知情等情况,从而暴露出基层财务执行制度不严、监督失控的问题。三是行业工程招投标中仍存在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表现为大型项目很规范,统一进入了政府招投标管理中心,而小的项目欠规范,单位部门自主采购随意性大,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四是从各级纪委登记的上交红包和退款情况看,行业内个别经营项目和环节,仍有承包人和供应商向公路业主单位和个人送红包和给好处费的现象,而且数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大小不等,形成腐败滋生的条件和隐患。
综合排查治理和存有隐患的情况,目前公路系统可能发生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的环节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是未进入政府招投标中心运作的小型工程招投标活动。二是工程建设管理的几个主要环节。如:设计变更、费用变更、计量支付、工程监理、质量管理、材料采购以及工程验收等部位和环节。三是公路通行费年票、月票购买和减免、优惠以及放人情车问题;四是各级机关办公、节日物资大宗采购环节。五是公路企业在改制中的资产置换处理环节等等。
2、纠正处理,及时通报问题。
对于机关和行业存在的上述薄弱环节,各级公路部门根据人民群众举报和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进行了认真查处。2006年,全省行业先后对问题突出严重的8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不同党纪政纪处理。对于个别市县公路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中违规、违纪、谋取私利的问题,省局按照地方审计中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建议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先后对16名基层领导和问题责任人进行了调离、撤职、记过和清退处理,对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限期整改,并向全省公路行业作了问题通报。
3、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从全省公路系统自查自纠所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看,除个别突出的腐败案件外,目前行业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机制、制度方面的不足和落实不力。对此,一年来省局和市州公路部门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专项治理和各项整改措施制订,举一反三,在健全、完善已有的几十个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创建了一批新制度,增添一些新措施。
一是为保证局机关人员在对行业的管理中监督的面更广、眼更多、力更大,局党委纪委在机关各部门聘请了17名纪检联络员,并明确了工作职责、组织了业务培训。
二是局机关把所有招投标活动全部进入省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组织,对于资金数额不够进入中心的各类物资、办公用品采购活动,则明确由主办部门负责组成专班,实行询价、比价采购,并保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采购活动。
三是对社会上不法人员打着公路系统领导干部或领导干部亲属名义进行的拉工程、搞推销等涉及公路部门和领导廉洁形象问题,省局通过及时调查,甄别真伪,澄清事实,并以电传形式向全省公路行业发通知,揭穿骗局,同时再次重申了党委、领导八条廉政承诺。
四是省局纪检、审计、财务部门直接对基层财务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指导整改,对其中典型案例,进行行业内部通报,并按管行业的职能,向有人事权的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五是为保证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中有关资金、质量安全和规范建设程序、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省局拟订了《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廉政监督巡查工作的意见》,并在全省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认真征求了各市州公路部门的修改意见。
全省公路系统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局党委、厅监察室的领导和督办下,在行业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与配合下,坚持以工程建设管理为切入点,注重环节和部位,摸清实情实数,突出条块配合与工作协调,全省行业机关调查、清理、整改的幅度达到了98%以上,并在边整边改过程中建立了预防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个别薄弱环节,我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再添措施,不断完善。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